经协会会员考核、协会考核、社管会考核以及学院审核四项成绩综合评定,拟定曹思思等32位同学为院级社团工作积极分子,李颖等36位同学为院级社团活动积极分子,具体名单如下:
社团工作积极分子
曹思思 黄春燕 陈文雪 龚梦姚 吴亦飞 叶瑜璐 杨小艳 伍 巧
张益康 戴心意 郑丹蕊 祝慧敏 季雪艳 杨翘荧 吴佳琦 张 颖
王思凡 阮文斌 陶 涛 高喜玲 李丝羿 王可丰 陈铭涛 吴辛癸
丁 岚 陆文荣 戴潇雨 邓雨晴 汪紫鹃 朱雨婷 吴 仪 戴可欣
社团活动积极分子
李 颖 兰应棋 苏璐懿 张安妮 丁雨晴 任晴雯 王语晔 李雨琦
王 静 曹雨柔 杨璐瑶 楼雨渲 杨欣乐 李佳佳 朱雨婷 王可丰
李坤译 金航锋 李 昕 章瑾诗 瞿雨辰 丁栩婷 宋子雨 洪颂艳
金婉婷 周逸维 周涵潇 陈虹宇 陈静怡 杨益峰 何海涛 史嘉辉
王淑婷 卢立旭 陈姿妤 旦增宗巴
公示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30日,如有异议者,请于公示时间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与社管会陆妍(18357998306/658306)或蒋梦涛(17867963622)联系。